大西北网4月29日讯 28日,记者从自治区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疆在促进企业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和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出台了8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延伸、拓展和完善了现行政策,基本形成对各类就业人员全覆盖的就业政策体系。
一直以来,新疆都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连续6年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含金量高、突破性大,通过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新疆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但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复杂就业形势,新疆就业工作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明宏说。一是需要就业的人口大于就业岗位,供需不平衡仍是最基本矛盾。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二、三产业吸纳劳动力比例不协调,市场需求与劳动力技能不匹配。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大,特别是南疆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不充分。四是青年就业特别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虽有缓解,但仍面临困难。五是就业稳定性不强,简单性劳动职业转换频繁,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增多,制度层面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覆盖度不够。
今年,新疆在大量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梳理了现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用好用足中央支持政策、部分政策实现一定突破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把增加企业就业作为自治区特别是南疆发展的重要任务,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明宏说。
通过政策扶持和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就业岗位,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意见》还着眼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明宏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三个重点群体。为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自治区分类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劳动者通过市场配置实现就业。
“受多种因素影响,新疆南疆就业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是全区就业工作重点区域。”明宏说。《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南疆这个重点,从促进企业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返乡自主创业,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等方面,确定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大对南疆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支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实现全区就业工作整体推进。
《意见》还明确把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初步构建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促进就业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
自治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工作要实要细、有操作性,使劳动者在求职就业过程中享受到实惠。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要力争6月底全部出台。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就业政策需要,积极调整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年度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比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确保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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