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8日讯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正式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计107项。
这是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增长而实施的举措。
此次公布涉企收费清单目录,主要有以下特点:约束性强。企业可以只认清单不认人。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目录清单内容详尽。除在新闻媒体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网站上公布清单外,还要求各地、各执收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企业可方便地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对收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的政策优惠力度。此次公布的清单,取消5项收费项目(从2015年年初开始执行),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暂停了7项收费项目(从2015年年初开始执行),包括:石油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缓征了两项收费项目(从2015年5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执行),包括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23项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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