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加气车试行扫描电子标签加气
没有电子标签的6月30日之后不能加气
大西北网4月14日讯 昨日自治区质监局发出通知,从4月15日起,新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将封闭试运行。这意味着,封闭试运行期间,加气站均要启用系统封闭运行,对加气车辆试行扫描电子标签进行加气。
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封闭试运行时间段为:4月15日零时-6月30日24时。通知指出,试运行期间,对于尚未加贴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的车辆,应按照各地质监部门的要求,及时前往指定地点粘贴电子标签。各加气站应优先为已粘贴电子标签的车用气瓶加气,同时可留少量加气机为尚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加气。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待全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封闭运行后,凡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一律不得进站加气。未启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加气站,一律停止加气。
为了提高车用气瓶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安装使用车用气瓶的行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意见,全面推进“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对全区所有在用车用气瓶加贴电子标签。车主只需要携带《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加气本)到当地质监部门指定的场所,经信息确认没有问题的车用气瓶就能粘贴电子标签。
据了解,目前全疆正在使用的车用气瓶有90万只。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4/14/content_4844494.htm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