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0日讯 1月13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责任区刑警队破获一起诈骗案,骗子冒充投资担保公司的经理,骗走家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花园的小丽(化名)5100元。
2014年12月20日,小丽报案称,北京市保福投资担保公司经理高女士打来电话(18610906347)向她推荐办理信用卡业务。小丽在做微商生意,正有意办理信用卡,于是问办理8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如何收费。对方说,收资料包装费300元,三五天就可以办好信用卡,然后再交1600元劳务费,这个收费标准是按照办理8万元额度的百分之二收取。之后还要交纳百分之四的敛资费(3200元),费用需打到公司的财务账户上,由她所在的公司和兴业银行划账。如果百分之四的敛资费通不过,就会增加到百分之八(6400元),审查通过后十分钟内可以激活信用卡。
之后,小丽根据对方提供的账号,于2014年12月22日汇去资料费300元,25日汇款1600元。26日上午,小丽接到自称北京市激活中心的李主任的电话(18515183807),核对她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后说,她的资料已经提交且获得通过,但敛资费没有通过,需再缴纳3200元。当日下午,小丽汇款3200元。一个多小时后,对方让她再交5000元风险金。对方解释:如果15天内合理使用信用卡,5000元风险金就会退回,且敛资费也会如数返还。
小丽感到不对劲,就向兴业银行的客服证实此事,对方告诉她,其所提供的兴业银行的账户根本不存在,小丽这才发觉自己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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