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时间:2014-11-21 15:52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马蓓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1月21日讯 农民和城市居民享受相同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确定为100元,缴费增加4个档次,最高档次为3000元。11月20日,这个好消息从自治区人社厅传出,我区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并印发各地。

办法出台意味着,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城居保)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立贤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出台合并实施政策,使城乡居民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共用同一个经办服务平台,有利于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合并后的政策较之前有很大的变化和创新。

首先是大幅增加个人缴费档次。在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每年缴费标准100元-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个档次;统一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合并后统一确定为100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统一和平等。

另一方面的变化是明确了参保范围,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我国其他省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后,档次增加至12档,而我区增加至14个档次。自治区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党立新说,一方面是由于在基层调研后,了解到一部分群众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能力随之提高,要求增加缴费档次;另一方面是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提到,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

“我区南北疆同一个地区农民收入差距较大,2009年至今一直是10个档,虽然可以保证一些低收入农民的缴费能力,但却满足不了一些高收入农民的多缴意愿。”党立新说,对于每档以500元的标准增加,是为了缩小多缴和少缴费农民之间的补贴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据了解,我区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1年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截至2014年9月,全区92个县(市)开展新农保工作,已参保494.4万人,参保率99%,其中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94.9万人;全区94个县(市)开展城居保工作,已参保33.9万人,其中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6.4万人。两项制度合计已参保528.3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101.3万人,参保率99%。完善个人账户保护参保人权益

政策合并后调整了个人账户计息政策。国家将规定的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改为按国家规定计息。

据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因故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缴费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连续计算。

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由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给予补贴。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区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139这个系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一致。
   城乡居民新增丧葬补助400元

以前,城市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丧葬费,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没有这项待遇。

这次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统一后的一大亮点就是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除将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外,并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为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4个月,即400元,由地县级财政支付。

侯立贤说,400元的丧葬补助金制度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以后将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

党立新表示,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这是总结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经验,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的政策完善,建立这项制度不但体现人文关怀,还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有助于及时核查参保人领取待遇的信息,而且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方面迈出的重要步伐,具有极其重要的标志性意义,这是保证社会保险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

若参保者没到退休年龄就死亡,其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含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
   养老金从几百元增加至上千元

从以前的10个档次最高1000元,到现在的14个档次最高3000元,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城乡居民所获得的养老金也随之增加。

党立新说,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随着基础养老金的增加,今后个人账户缴的越多所获得的养老金就越多。养老金多少的差别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高低和缴费时间长短。因此,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统一后,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领取同样标准的养老金,而应当理解为统一制度为每个人提供了同等的机会和权利,养老金领取标准高低取决于个人。

“自治区还将根据国家规定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党立新说。

党立新举例说,比如,2003年国有农牧场职工开始纳入养老保险时,标准为:低保加每年工龄(1年工龄1元钱)。“当时,大家的工资都很低,一两百元左右,但经过这些年对养老金待遇的连续调整,再加上个人缴费档次的提高,现在他们的养老金都已经涨到几千元,最高的超过3000元。”

党立新表示,随着今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这部分人领取的养老金会逐步增加。

政府补贴方面,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缴100元补5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不少于5元,以此类推。如果选最高档次3000元缴费,补贴不少于115元。补贴额度当地政府可适情增加。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要按年度补贴到位。

对于农村参保者,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标准。
  冒领养老金取消其丧葬补助

11月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立贤就《实施办法》的内容作了解读。

记者:特殊群体按最低缴费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特殊群体有特殊政策吗?如果有,标准是多少?

侯立贤:有。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给予全额代缴。

记者: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侯立贤: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并且没有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记者: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至今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可否领取?

侯立贤: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城乡居保制度实施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记者: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参保人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或超过15年的如何缴费?

侯立贤:参保人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记者:冒领养老金怎么办?

侯立贤:参保人死亡后不按期报告,其亲属或其他赡养人等冒领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丧葬补助金领取资格。

记者: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是否能够转移接续?怎样接续?

侯立贤:能够接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保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11/21/content_4716325_4.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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