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15日讯 日前,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检出的两批共120.6吨、货值2.81万美元的不合格进口哈萨克斯坦矿泉水进行了集中销毁,这是新疆近年来销毁量最大的一宗单一不合格进口食品的集中销毁,产品的不合格原因是检出产气荚膜杆菌超标,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标要求。
10月14日,记者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新疆进口产品中,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机械等领域。
近年来,新疆进口食品贸易快速增长,据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3年新疆进口食品货值达1.3亿美元,较5年前增长了10倍以上。目前新疆从中东、西亚和欧盟等地区的30个国家进口食品,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走上了百姓餐桌,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食品安全质量风险和隐患。
据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督处处长于千介绍,2014年1-9月,从新疆口岸进口的加工食品达到558批、货值3176.88万美元,种类主要以饼干、巧克力、糕点、饮料、食用植物油、干坚果、粮食制品等为主。截至目前,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陆续检出不合格进口加工食品37批共374.03吨,货值54.75万美元。不合格食品的种类主要涉及饼干、糕点、饮用水、糖果、蜂蜜、食用植物油、饮料、巧克力等,不合格的原因有微生物超标、兽残超标、包装、标识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等。
来自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的信息显示:近年来,新疆采棉机订单呈现“井喷”趋势,目前,全疆有2000余台采棉机,其中1700余台为进口采棉机。但部分进口采棉机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已给新疆不少农户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013年,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就发生火灾69起,烧毁棉花80.3吨,完全烧毁采棉机4台。经调查发现,造成起火的原因主要有采棉机设计缺陷、人员操作维护不当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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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规定连续出台排隐患
今年4月,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作为进口农业机械的生产者(含供货商或进口者),应依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进口农业机械相应的“三包”责任。销售者在交付进口农业机械时,应提供货物进口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6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施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专家,排查进口医疗器械有无中文说明书和标签及使用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7月1日,《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施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收集、核准、上报与进口食品有关的安全信息,建立不良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及相关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控制措施。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10/15/content_4687173.htm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