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67家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涉案金额4.53亿

时间:2014-07-17 11:27来源:亚心网 作者: 刘青霞 唐辉 点击: 载入中...
乌鲁木齐67家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涉案金额4.53亿

7月15日,在青年路,一家非法投资担保公司被警方查封。(记者 刘志龙摄)

    大西北网7月17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10万元放在银行一年利息大约3000元,放在投资担保公司是15000元。在“高息”的诱惑下,乌鲁木齐不少市民把养老金、儿女的存款全都投给了投资担保公司。天上会掉“馅饼”吗?

    16日,被逮捕的新疆中新利华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利华)法人宋某自曝了高息内幕。

    两千万注册资金只是过个手

    44岁的宋某,河南省伊川县人,跑过运输,经营过耐火材料厂,做过小生意。2013年,看到有些老乡在内地开投资担保公司挣了钱,宋某开始筹划如何“富起来”。

    2013年10月,宋某来到乌鲁木齐,并于11月注册成立中新利华。

    公司注册资金两千万,钱是从洛阳朋友那借的,他通过代办公司办理注册手续。宋某支付代办公司8万元,两千万注册资金被朋友抽走。“两千万只是在这过个手。”宋某说。

    手续办完,宋某开始招聘员工,除了出纳乐乐是他的伊川老乡外,经理、会计、业务员都从乌鲁木齐招聘。

    经理每月4000元,员工2600元,业务提成千分之二,一个季度一结算。2014年春节过后,公司正式开张营业。

    宋某让公司业务员带上公司印制好的宣传册到大街上发放宣传,吸引群众存款,再将钱转借给需要资金的公司企业,从中收取高额利息。
   投资人见不到借钱人

业务员告诉投资人,借款的伊川县华光矿山公司信誉和效益都很好,每年都有500万元~600万元的收入,这次向社会筹集资金,是为了扩大经营,很快就能把投资的钱收回来。

如果投资人同意投资,中新利华公司人员就会给投资人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借款方伊川县华光矿山公司在借款期满后不能按时还款,中新利华将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代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分别以投资期限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给投资人支付千分之十到千分之十五的利息,一月一结。投资人通过现金或刷卡方式进行投资。签订三方协议后,不允许投资人和借款公司工作人员见面。投资人所签合同上的借款公司公章和法人印章,都是宋某等人事先盖好。

据宋某交代,伊川县华光矿山公司是他借用弟媳妇的身份证,委托代办公司注册成立的,没有开展过任何经营项目。华光矿山公司的公章和法人印章都在宋某手里。投资人的钱到账后,宋某会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给需要钱的朋友,从中赚取高额利息。

超八成受害人都是中老年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骗的104名投资人中,中老年人占到80%以上,一部分受害人还在其他几家投资担保公司进行了投资。他们拿出的是自己的养老钱,还有儿女结婚的钱……

宋某常给客户发放清油、餐巾纸、洗洁精等小物品,定期组织投资20万元以上的大额投资者去河南省伊川县参观,机票、住宿、吃饭所有费用全包。

但所谓 “厂房”并非华光矿山公司所有,而是嫌犯朋友公司的厂房,华光矿山公司厂房其实就是租用村上的一块荒地。

宋某自称,他只有4000元工资,伙食费600元,没有提成,那么非法集资款都到哪儿去了?

宋某说,一部分偿还前期注册公司及装修、购置办公家私的借款,公司的日常开销及员工工资也从这里出。大部分资金用来给投资人支付月息,或以2%~3%的月息放贷。

宋某还是乌鲁木齐另外一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占有该担保公司20%的股权。

截至5月13日,该公司与104名投资人签订139份《资产管理合同》,募集资金898万元,给投资人返利超过23万元。案发后,警方扣押涉案赃款286万余元,还有588万余元被宋某放了高利贷,警方正在全力追缴中。

据宋某交代,自己也常常睡不着觉。因为钱放了高利贷,一旦回款出现问题,资金链断了,到时连利息都还不上,自己只能“跑路”了。

另外,为了充门面,他们将投资人的一部分钱购买了高档车,对公司进行豪华装修……其实“高息”运作只能维持一年光景,最终极少有人能回本。

目前,宋某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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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67家担保公司 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处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首府67家投资担保公司被查处,涉案金额达4.53亿元,113人被刑事拘留。

7月16日,来自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消息称,经过半年时间的摸排,初步发现首府有67家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这些公司营业地点大多集中在商业中心、大型居民小区、繁华街道的门面房,装修豪华,法人全都来自河南伊川县。

经调查得知,2013年7月至今年5月,这67家投资担保公司以手机短信、推介会、宣传单、介绍会等方式,向不特定群体进行投资宣传,非法吸收储户资金达4.53亿元。

该团伙通过收取现金、银行卡转账、POS机刷卡等方式吸收资金,后转入个人账户,少数资金用于店面装修、个人消费,大部分涉案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移到河南伊川县个人账户上,用于发放高利贷。

公安机关现场扣押现金302.3万元,冻结资金957.4万元,扣押借款合同1306份。截至目前,刑事拘留113人,追缴现金1.1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41亿元。

据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有投资担保公司218家。

又讯上月底,库尔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库尔勒市的投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有10家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警方在调查新疆天地辉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时发现,公司3月18日成立后,向市民承诺每月1.2%至1.3%的利息,向47名市民吸收了552万元,该公司再将存款以每月1.8%的利息借给内地公司从中牟利。

查获的10家公司,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个亿,受害人达千余人,涉案7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向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活动只有银行具有资质,其他任何公司和个人向民间吸收资金且向外放贷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所以,群众遇到投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等采用推介会、讲座、传单、手机短信以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介绍、许诺固定回报面向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提高警惕。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7/17/content_4629148_3.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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