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5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首席记者 胡大敏)4月14日,博州温泉县初级中学教师卓娅守在校门口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现在,她是一名门卫。卓娅1个多月前刚刚结束内退重回学校。办理内退前,她曾是该校的化学老师。
今年年初,博州针对常年不在岗和不符合要求的“内退”在职人员进行清查,温泉县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内退”的177名教师被要求重返工作岗位。卓娅就是其中一员。然而,由于常年不教书,这些教师像卓娅一样,大多被安排从事保安、保洁员等工作。
“内退”政策无效 老师返校当门卫
53岁的卓娅说,门卫工作“很无聊,但实在没有办法”。
十几年前,她是温泉县第三中学的化学老师,“2003年,我们中学与温泉县初级中学合并,之后我继续教化学。”卓娅说,2005年,因学校的合并及不断新进年轻教师,她没有了工作岗位,“我经过了解得知,3年前,我们县教育局就推行了教师内部退休暂行办法。”卓娅说,按照该办法,40岁以上的无岗女教师可以申请办理内退。
随后卓娅办理了内退,而根据内退暂行办法,她工作年满20年,退休工资为在职工资总额的90%,拿到手为3500元。
“这9年来,我一直在照顾孩子和治病。”卓娅说,但今年1月初,她接到学校领导的电话,称“内退”无效,要重回岗位。但9年没有教书了,加之年龄偏大,她到学校后没有岗位,校方安排她当了门卫,“2月24号上班到现在,每天就守在值班室里,接快递、登记、接听电话。”卓娅说,她不明白“内退”怎么突然取消了。
温泉县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那次克说,从2002年至今,学校共有40名教师因办理内退、病假、产假等原因常年不在岗,“其中办理内退的有22人。”那次克说,今年1月,他们接到上级部门通知,要求40名常年不在岗的教师返回岗位,“目前除一名教师确实因病无法到岗外,其他教师全到岗了”,因无岗,大多数人返校后都从事保安、保洁等工作。
“内退”政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
据了解,从2002年至2009年,温泉县两次出台县教育系统教师内退政策,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均可以办理内退,至2011年内退政策被取消前,全县共有12所学校的177名教师因超编无岗和因病办理了内退,涉及温泉县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城关小学以及幼儿园等。
教师年纪轻轻可以内退,且能领取高额工资,引发了在岗教师的不满,“内退后,工作30年以上能够领取全额工资,工作20年以上能够领取在职工资的90%,10年以上能领80%,10年以下则能领取70%。”4月14日,温泉县一中学一名教师说,当时此政策的出台,打击了在职教师的积极性,曾一度引起在职教师的不满,“最后大家都想办理内退,可以拿一份工资,还可以干点其它事情。”这名教师说,办理不了内退的,则想办法请病假,“常年不上班,却照样拿全额工资”。
对当初出台这项政策,温泉县教育局局长陈向东称当初是有特定背景的,“当时温泉县积极推行城乡学校合校等相关措施,导致部分老师没了岗位。”陈向东说,加上温泉县海拔较高,不少教师患上了高血压等病,“考虑到这些,后经县委研究同意,才在全县推行内部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的”。
这个办法虽然参照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管理的规定,但因没有经博州教育、人事等部门的批准,在2011年被终止。“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办法不够科学、严谨,且没有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最后被取消了。”陈向东说。
“内退”人员返岗 教育部门整改
据介绍,去年7月,博州下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泡病号”领取全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治理对象包含“未达到退休年龄,由单位内部擅自批准病休不上班并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全薪的人员”,“我们之前同意办理的内退就在治理范围内。”陈向东说,他们随后查出有277名教师职工在编不在岗,其中“内退”教师177名,“这些不在岗的教师被全部要求返回岗位。”陈向东说,目前共有256人上班,还有21人没到岗,“有8人因大病无法到岗,其他13人没有给出说明,到4月23日如仍未到岗将予以辞退。”陈向东说,返岗教师大多做后勤工作。
温泉县纪检、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针对系统教师常年不在岗领工资一事责令教育部门整改。陈向东表示,他们已向温泉县纪检、组织部门做了检讨并做出整改措施,以后会彻底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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