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5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王利军)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市民出国旅游、探亲或留学,办理因私护照不再受户口迁入年限的限制。
3月24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继市民可就近申办港澳台通行证后,针对因私出境业务乌市再推两项便民措施,分别涉及港澳台通行证和因私护照办理。
第一项,市民已办理《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年内再次申请港澳台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只需要填表和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就近的公安分局申办即可,无需再向辖区派出所提交政审意见。等于少跑一趟派出所。
此项措施仅限社会居民和非公职单位人员,公职单位人员的上述申请,仍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是否同意出境的意见。
第二项,市民出国旅游、探亲或留学,办理因私护照不再受户口迁入年限的限制。
“首府目前执行的是对部分出国旅游、探亲市民,户口迁入乌市不满3-5年的,不予办理护照的规定。”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穆拉提·艾合买提说,自4月1日取消年限规定后,只要市民提交的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都可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