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7日讯 据新疆日报网报道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今后新疆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进行通报和曝光。
3月5日,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办学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按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在就近入学时要求,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的入学依据。同时,禁止各初中学校到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
自治区要求各地不准违背初中招生纪律,为选择优秀生而擅自收取定金、预录通知书和书面或口头承诺。不得与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组织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严格控制择校生,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受学区外的择校生。
此外,《通知》要求,2014年秋季学期起,乌鲁木齐市及地(州、市)所在的市(区)要有针对性地确定总体及阶段性目标,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地区,着力聚焦主城区择校问题;突出热点学校,着力控制并逐步缩减一些名校、热点学校的择校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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