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各级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责任
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实行一周一汇报制
5月25日,记者从全省脱贫攻坚整改推进视频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责任,我省从即日起到7月中央巡查前,要求各市、县和省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实行一周一汇报制。
省上要求,各市(区)的市委书记、市长每周要书面报告脱贫工作进展,报进度、报问题、报措施;有扶贫任务的县委书记、县长要将本县(区、市)整改完成的村、工作到位的户、花到扶贫上的钱、用在扶贫上的招、抓扶贫上的事,一周一报表;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八办两组”牵头部门也要把每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以上三类汇报由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上以此适时开展核查,确保6月20日前不漏一村、不漏一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省上要求,省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一把手”每月至少一次到所包抓的村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下派干部必须吃住在村上,做到贫困底数、存在问题、帮扶措施、工作进度“四个一口清”。“八办两组”牵头部门要在关中、陕南、陕北3个区域抓好、中、差3个联系点,通过抓点示范,寻找解决对策,指导面上工作。配合部门要主动承担和完成好任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