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实施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陕西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等39个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本月起在陕西全面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陕西省发改委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各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及联合惩戒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工商部门每个工作日将企业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推送至信用平台,由省发改委通过信息用平台及时推送至其他相关部门,供其他相关部门查询接收后,作为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依据。
其他相关部门将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吊销(注销、撤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信用平台报送,同时将需要工商部门联合惩戒的信息一并推送到信用平台,由省发改委通过信用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接收信息后,在13个工作日内将其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向社会公示,同时将联合惩戒信息嵌入工商业务管理系统,作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依据,对相关企业和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