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物价局: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每人每月30元

时间:2016-12-21 08:42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郑伊琛 点击: 载入中...

  陕西省物价局: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每人每月30元


  记者昨日(12月19日)获悉,陕西省物价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从优化启动条件、缩短发放时限、统一补贴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通知要求,将原“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名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与国家要求一致。保障对象在国家要求基础上增加了“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退休人员”。启动条件由“当全省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超过5%启动机制”修改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全省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与国家要求一致。


  通知指出,补贴标准统一为城乡每人每月30元。此外,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办法由“按季度发放”修改为“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确保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与国家要求一致。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2020年陕西计划解决和改善12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 陕西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境外输入11例
  • 陕西省抗疫情稳外贸一揽子政策“干货”来了
  • 兜底、督办、补贴陕西民政厅10项措施确保未脱贫人口清零
  • 陕西省18家众创空间纳入国家备案名单
  •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 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