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十一”节假日期间,西安市人社局决定进行社保信息系统的切换工作。期间,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医药服务机构,涉及社会保险待遇等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
据了解,系统切换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日0时起,至2016年10月7日24时止,为期7天。
期间,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医药服务机构,涉及社会保险待遇等五项社保业务将暂停办理,其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具体包括:
(一)暂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社保卡)刷卡业务;
(三)暂停办理个人住院业务所涉及的入院记账、出院结算等手续,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保统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10月8日起,医院将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补办相关手续,进行费用结算。
(四)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包括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居民门诊统筹)即时结算业务,暂由个人垫付费用,10月8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医院补录相关信息,对个人费用进行结算。
(五)暂停办理安康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