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提出8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2015年度综合考核后三名的靖边县东坑镇、神木县锦界镇、韩城市芝川镇3个重点示范镇予以淘汰,同时将凤县凤州镇、志丹县旦八镇、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石泉县池河镇、丹凤县竹林关镇和富平县淡村镇6个镇递补进入全省重点示范镇。
将去年省级文化旅游名镇综合排名后五位的蓝田县葛牌镇、汉阴县双河口镇、周至县厚畛子镇、永寿县永平镇和神木县高家堡镇予以淘汰,将建设快、有潜力的延川县文安驿镇、佳县佳芦镇、丹凤县棣花镇、旬邑县马栏镇和西乡县骆家坝镇递补进入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名单。
同时,通过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支持和专家指导、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从2016年到2020年,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达到4A级旅游景区以上的文化旅游名镇,每年的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