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生条例通过 5月26日起施行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5月26日下午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胡悦、安东、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条例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完善,已经基本成熟,将在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该条例自公布之日即2016年5月26日起施行。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陕西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延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有关人事议案。
娄勤俭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是对陕西工作的全面把脉和具体指导,也是我们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一把“钥匙”。我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要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明晰发展方位,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担当意识和为民情怀,更加全面科学系统地推进各项工作。
娄勤俭强调,加快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解决干部队伍存在问题、激发改革创新热情的迫切需要。要坚持严管与关爱相结合,抓好三项机制建设,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奔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追赶超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娄勤俭指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在全省地位重要、作用突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强化道路自信,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监督工作,广泛凝心聚力,不断巩固和发展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为谱写陕西发展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陕西副省长姜锋、省政协副主席冯月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
【延伸阅读】
陕西婚假或改为13天 同时生育假期有望增加70天
根据国家不再实行提倡晚婚晚育政策的实际,在专题征求省政府意见后,修改二稿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作了修改,将原条例规定的二十天晚婚晚育假拆分为婚前检查和孕检假期,以鼓励提高婚检、孕检率,促进优生优育,降低生育缺陷率。
作以上修改后未减少原晚婚晚育假的天数,其中参加婚前检查增加婚假10天,加之法律规定的3天婚假,也就是说结婚可申请13天婚假。
而参加孕检增加产假10天,再加上省政府补充修改意见提出的增加产假60天。
不能提供哺乳条件的单位可申请3-6个月哺乳假
2012年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保证女职工哺乳已有明确规定。省人大在调研中发现,各类用人单位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部分女职工哺乳权益未得到保证。
在专题征求省政府意见后,修改二稿规定:“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继续有效 将提升补助金
修改二稿明确规定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合法生育享受的相关奖励扶助继续有效。
在调研和征求意见中,各方面普遍认为,应当较大幅度地提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标准。在专题征求省政府意见后,修改二稿对补助金发放标准,由“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修改为“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并规定省政府每两年调整一次。
单位不落实婚产假将面临处罚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各方面意见,修改二稿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符合再生育规定未领取生育证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分别作了修改完善。
对用人单位不落实婚产假优待情形设定了法律责任;分别对较大数额罚款听证权利和救济途径作了规定。
女性产假期间男方将享有15天护理假 异地居住可休20天
除了产假,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修改二稿规定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记者在梳理了一下多个省市护理假的休假情况,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均有25天假。除这两地外,四川省规定,男方有20天护理假。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福建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山东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陕西属于中等偏上水平。
西部网记者了解到,此次《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审议结果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本周四将正式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