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近日制定出台了大宗商品收储贴息、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等五项促进工业稳增长重要措施。
据悉,大宗商品收储贴息主要对企业因收储铝、锌等6种有色金属形成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不高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工业品采购奖励主要对采购省内工业产品结算额较上一年度净增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及本年度采购本省重大装备和建材产品结算额在1亿元以上的省内工业重点建设项目,根据采购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消费品促销奖励主要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8亿元、15亿元、30亿元,同比增长分别达到一定幅度、成长性好、出口创汇贡献大的消费品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首台套产品奖励政策对核定的国内首台(套)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生产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省内首台(套)产品按销售价格的5%给予生产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主要对陕汽集团7月1日—12月31日销售的LNG/CNG中、重卡、纯电动箱式运输车、新能源大客车、CNG/LNG大客车比2014年销售增长部分及甲醇汽车试点运营单位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