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省水利厅厅长王锋介绍了《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
王锋说,大规模开采地下水,造成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导致发生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严重地质生态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地下水枯竭的征兆。
据介绍,全省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3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开采率已达74.6%,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地下水污染日趋严重。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报告也显示,我省浅层地下水需数年或数十年才能恢复,深层地下水则需数百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永远无法恢复。而地下水在全省城乡居民生活供水中所占比例很高,在城镇占60%以上,在农村高达80%以上。
草案从对地下水的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及监督管理几方面做出规定。如,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通过替代水源已解决供水问题的地区、发生严重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地区、开采地下水有可能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地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均应划定为地下水禁止开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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