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7月1日至7月5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22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办居住证需要注销之前的证件吗”、“户县直峪口村支书率亲属殴打村民”、“请整治凤城七路黑面包车”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重办居住证要注销原有的证件吗?
省内异地居住不需注销原证件
【网友留言】2015年6月18日,网友“MT”反映,我想在西安市办个居住证,可之前在咸阳市永寿县办过一个。西安这边说不能再次办理,让我去把之前的信息注销掉才。然而永寿县派出所说,现在不需要注销可直接办理,他们还给市局打电话咨询过了,说是上个月才下发的文件。西安这边态度很强硬说必须注销才能再办,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问到底是执行什么政策?
6月2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公安局。
【部门回复】7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给予回复:
对于网友反映的居住证注销问题,按照省公安厅居住证注销工作要求,自今年4月起,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迁往省内异地居住,只需改签居住证地址,不需注销原有居住证。
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可能是由于基层个别操作人员对新政策不熟悉造成,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市办理居住证咨询电话已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群众可拨打居住地公安分、县局户政大队电话咨询、反映居住证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高陵公益性岗位人员五险一金何时交?
已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参保缴费
【网友留言】2015年6月18日,网友“拖油瓶”反映,我是一名高陵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某部门上班2年多了,听说县人事局年前发过文件要给我们交五险一金,还说6月份检查各单位办理情况。但是为什么都月底了还没动静,工资只有1400元,单位的任何福利都不能享受,现在就连人均最低收入都比我们高,请问我们的人身保障在哪?询问人社局时,就说难度大正在研究,这算是推脱吗?
6月2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高陵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7月2日,高陵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按照市人社局要求,2014年12月我县人社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高人社发〔2014〕169号)文件,要求各用人单位从2015年起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2015年6月前仍不能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的用人单位将不再给予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并将公益性岗位名额收回另行安排。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我县已要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能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保手续办理到位。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