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4日讯 5月21日,陕西咸阳旬邑县法院审理了一起70多岁老人的离婚案件,历经波折,分居多年的两位古稀老人,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结束了近50年的婚姻。
1967年,刘某和张某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婚后,两人没有子女。几年后,收养了一个女儿,生活一直比较贫困。生活中,俩人经常发生矛盾,张某经常对刘某实施家暴。
2001年8月,刘某被殴打之后,披头散发离家出走。经过一段时间,在张某的劝说下最终回家生活,本想着因自己离开,张某会有所改变,可没想到丈夫依旧对自己再次实施家暴,刘某被迫再次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十几年,至今仍未回家。
期间二人互不联系,刘某生活无着落,在亲戚间借居辗转,尤其是到了晚年生活更加艰辛。听说国家对老年人有农村高龄补贴和养老保险金,也因证件在丈夫张某之手,无法领取。
到了古稀之年,70岁的刘某也不想再回去生活,想结束这段婚姻,领取自己的高龄补贴及养老保险金。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离婚先得有结婚证明,可由于二人是1967年结婚的,当时并无结婚登记制度,老人到民政局、档案馆多处咨询、查找,均为找到任何资料记录,想离婚也难。
无奈之下,抱着试一下的态度,刘某在哥哥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咨询并立案。法院认为老人的情况属于实施婚姻并进行了立案。
旬邑县法院对案情的深入了解后,与两位老人沟通,两位老人均表示愿意离婚。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动出示了众村民书写的二人婚姻证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二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刘某也取回了养老保险金卡及高龄补贴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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