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3日讯 6月2日,华商报记者从太白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太白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补贴标准进行再调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到1600元。
据了解,太白县自2011年4月在全省率先实施丧葬费抚恤金补贴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丧葬费由2011年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太白县经过充分调研,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补贴标准进行再调整,调整后标准由原来1200元提高到1600。其中,省财政补贴400元,市财政补贴400元,县财政补贴800元,这项惠及全县居民的 “民心工程 、德政工程”,受到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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