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任教训
大西北网6月3日讯 “吃空饷”顽疾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利益黑幕。治理“吃空饷”,不能仅仅停留在“清”“退”环节,还应建立“不能吃、不敢吃”的长效机制,重拳出击,追究“发空饷”者的责任。
人数众多, “吃空饷”五花八门
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整治成绩单,30个省(市、区)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2万人。其中,河北省清理5.5万人,四川省清理清退2.8万人,河南省清理1.5万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从多地晒出的“吃空响”整改情况看,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以河北省为例,县级“吃空饷”人员占清理范围人员比例达1.33%。这意味着1万个属于清理范围的人员中就有133个“吃空饷”人员,经济状况较差县的情况更为严重。
“吃空饷”者面目各异,手段更是五花八门。据媒体梳理,有长期旷工但工资照领的“旷工饷”、长期请假却依然拿钱的“病假饷”、伪造人员虚报多领的“冒名饷”、瞒报去世继续代领的“死人饷”、一人领取两份以上工资的“多头饷”、未按规定核减或核销待遇的“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权力安插进编领钱的“挂名饷”……名目繁多。
另外,一些地方、单位针对50岁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一刀切”,安排其退居二线,“在编不在岗”,但薪酬照领,也是一种变相的“吃空饷”。
今年4月,中央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组长袁彦鹏在2015年全国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把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列为2015年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
权力任性,“吃空饷”屡禁不绝
2005年,中央编办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吃空饷”行为进行自查,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抽查。2006年至2013年,中央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通知、颁布规定,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等问题。
虽然连年整治,但从部分地方公布的清查情况看,“吃空饷”者却不在少数。
2011年,时任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的女儿被指从入读大学开始在省疾控中心“吃空饷”5年,而疾控中心负责人竟称此人在“脱产学习”。
正是这种“权力安插”、“权力配合”和“权力庇护”的环环相扣,使得“吃空饷”问题难以根治。
一些基层干部也坦言,“吃空饷”的大都是领导干部、关系户和上面打招呼的,作为基层单位很难处理。
此外,对“吃空饷”者处罚不力,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的惩戒力和威慑力,也被视为“吃空饷”顽疾难以根除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一年多时间“白吃”4.5万多元。任教训被人举报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履新一个月后才被通报上缴“吃空饷”所得,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对“吃空饷”者的处理通常是停止支付其工资和津贴补贴,追回其多领的财政资金,上缴至同级财政部门;将涉事单位相关负责人免职等。
在中央党校教授辛鸣看来,这种“保护性”问责难以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容易导致“屡禁不止、屡治屡冒”。
多管齐下,医治“吃空饷”痼疾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在问责层面进行积极探索。如江西省南昌市规定,超过清理期限若发现单位仍有2人及2人以上“吃空饷”,对主要领导实行撤职处分。陕西省规定,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工资和相应福利补助外,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法律人士则认为,除了一般性的追查连带责任之外,对于“吃空饷”的清理还应超越追缴冒领工资、清退、开除相关责任人的层面。
相关专家建议,一方面应公开编制人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让“吃空饷”没有办法玩“潜伏”;另一方面,应把整治清理“吃空饷”常态化,定期“大扫除”,使其趋于法治化、规范化、完善化,走出“治理➝复发➝治理”的怪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