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5日讯 5月11日,商洛市民张先生在商洛本地某论坛发帖,反映洛南县农业局农技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的消息。让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5月20日洛南县公安局几名民警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搬走了他工作用电脑。公安机关回应称,扣押张某的电脑,属于办案的必要程序。
网民发帖反映单位干部工作散漫
张先生就职于商洛某传媒公司,经常组织一些爱心捐助活动,也喜欢在网上发一些东西。5月8日,张先生听洛南县农业局农技中心一个朋友反映,他们单位的一名孙姓工作人员上班经常迟到、工作时间玩游戏,单位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随后,经过询问该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张先生通过自己注册的网络帐号,发布了朋友反映的事情。
5月21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了张先生发布的帖子,该帖子里面写道:"本单位干部孙某,依仗自己老公是城关镇某领导,上班经常迟到,上班期间玩游戏,不请假私自外出,领导睁只眼闭只眼,我们敢怒不敢言,八项规定对她就没用吗,求相关部门关注!"
张先生说,帖子发出去后,有朋友告诉他,"孙某本人说要删帖,并且要报案"。5月12日,张先生又发布了一个帖子,里面称:"2014年冬,洛南县永丰镇农牧站搬迁入住新办公楼,搞得热闹非凡,全县几乎所有的农业部门都随礼了,呵呵,真是高大上啊!这件事也同时发出,期待纪检部门关注!"
公安机关查扣发帖人办公电脑
张先生说,他发布帖子的内容都是真实的事情,本意是提醒当事人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没想到却给自己带来麻烦。
5月20日,洛南县公安局找到张先生办公的地方,查扣了其办公用的电脑主机。张先生说,当时他没在办公室,期间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洛南县公安局网监大队的,要求他21日去洛南县公安局协助调查。
在张先生提供的一份洛南县公安局出具的调取证据清单上,华商报记者看到,里面写着调取物品为组装电脑主机,见证人为张先生的同事王某。
张先生说,公民都有言论自由,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网民对一些问题的反映。在有关部门没有调查清楚他反映的问题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就查扣了他的电脑,感觉有点不合适。并且他平时都是用电脑工作,里面保存有很多公司的重要文件和秘密,公安机关在他没有在场的情况下查扣了他的电脑,让他没办法工作,也担心会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公安机关:扣押电脑属于办案必要程序
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洛南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一名姓赵的工作人员说,近日他们接到了洛南县农业局农技中心工作人员孙某报案,称有人在网上发帖子诽谤她,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该赵姓工作人员说,接到孙某的报案后,他们经过调查,确定了发帖人的位置。20日,赶到商州暂时扣押了张某的电脑主机,进行调查取证。他说,扣押张某的电脑属于办案的必要过程,属于正常的合法程序。20日晚上他们已经完成了检测,今天早上已经通知张某取回自己的电脑。
该赵姓工作人员说,孙某报案时拿的有单位和同事的证明,均证明其不存在张某网帖反映的问题。她说,如果张某有视频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孙某没有不按时上班、上班玩游戏等情况,可以向纪委等部门反映。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他当时没在办公室,民警就扣押了他的电脑。洛南县公安局政工科一名民警说,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只要有两三个见证人,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扣押其跟案件有关的物品。并且公安机关在取证时都有录像,在程序上符合规定。
当事人:该事给自己和单位都带来不良影响
5月21日,华商报记者拨打了洛南县农业局农技中心办公室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称,孙某的确是他们单位的职工,但是工作中不存在网帖中反映的上班迟到、打游戏等情况。
孙某说,5月11日有朋友告诉她有人在网上发关于她的帖子,开始她还不相信,直到朋友把截图发过来她才知道的。她说,平时自己都很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件事情给她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事情发生后,她和单位都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进行调查处理。她说,如果自己工作中的确存在不足,可以当面提出来告诉她,或者向单位和纪委反映,这样发到网上给自己和单位都带来了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