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15日讯 在5月15日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前一天,西海都市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今年1至4月,西宁警方破获16起涉及“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投资类公司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达1.6亿元,涉案人员上千人。
16家投资公司集资被查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物质财富、民间资金累积充裕,“钱生钱”的思想蔓延,不少人做着不劳而获、一夜致富、暴富的美梦。
不法分子抓住民众追求致富的心理,以“投资”“理财”为噱头,以高额利息、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11月初,西宁警方经侦部门共破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13起,涉案资金超过1亿元。重点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四类案件上,且逐年呈频发、高发态势。
2014年11月,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类、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维护西宁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西宁警方启动打击非法集资类、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
来自西宁警方的数据显示,西宁警方破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非法集资案、集资诈骗案2012年只有1起,2013年增加至4起,2014年上升至13起,而2015年1至4月就破获16起,涉案资金达1.6亿元。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在投资公司资金链尚未断裂的情况下,一些参与投资的市民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心存侥幸、贪图小利,一般不主动报案,甚至不愿公安机关立案查办。一旦事发,资金很难追回。市民投资要有风险意识、质疑意识、求证意识,要学会评估风险,质疑其是否合法合规,多方求证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
非法投资公司如何敛财
●承诺高额回报
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信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由,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的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隐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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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宁多部门现场答疑释惑
5月15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上午,西宁公安、金融办、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税务、工商、质监、烟草、食药监、农牧、盐务局、各保险公司、银行等部门将在西门体育馆北侧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为市民答疑释惑。
为全面展示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显著战果和突出成效,系统揭露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惯用手法和伎俩,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在宣传日当天,警方将用展板展示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为“打击经济犯罪,识假防骗,共创平安”。重点宣传内容为揭露和防范假币、银行卡、假发票、假冒伪劣商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商贸、财税领域经济犯罪等。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5/05/15/01171363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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