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7日讯 今年3月26日、27日,位于吴起和安塞县境内的长庆油田所属两个油厂,先后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周围环境。3月27日《华商报》曾做过报道。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环保执法局了解到,两起事件多名责任人被处罚,其中三名领导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
省环保执法局日前公布调查结论称,两起污染事件均为一般突发性环境事件。由于两起事件均系因输油管线自然腐蚀破裂所致,调查结果称这一方面是因为输油管线建设没有国家标准,当时建设时设计标准低,使用寿命有限。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对环保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
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已根据相关规定,向长庆采油九厂下达20万元罚款,向长庆采油四厂下达12万元罚款。对4名基层单位领导分别给予罚款及相关行政处罚,其中一名作业区副经理、作业区党总支书记、作业区经理共三人,因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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