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华商报记者 赵航 摄
大西北网4月23日讯 购买陕西1万个手机号码和网上营业厅登录密码,从中筛选出开通了支付宝功能的用户,通过激活短信拦截功能等一系列操作后,朱某等海南5男子就在千里之外篡改了西安用户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大肆盗窃多人账户内23.8万余元。
这是2013年发生的全国首例利用支付宝网络盗窃他人账户余额案。今年1月初,5男子一审分别被判处5年5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一名涉案者李某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昨日,该案在西安中院二审开庭。
疑犯曾预谋大量盗取账户资金
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26日,西安多名市民发现支付宝账户余额被人盗取。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也证实,该公司自2013年10月9日起,通过监控陆续发现多名西安地区会员账户内资金异常,并通过技术平台锁定了盗窃支付宝账户的电脑。
2013年10月27日,海南警方配合西安警方在海南陵水县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其后数日,朱某、陈某、吴某、杨某落网。经查,这5人均为海南省儋州市人,其中陈某、吴某为大专文化程度,其他3人只有初中文化。
对于这5人的落网,华商报2013年11月22日A04版曾做过报道,当时警方在通报案情时表示,该团伙曾打算在当年“双11”来临之际大量盗取网络账户。其中郑某是一名潜水教练,其交代,他与朱某熟悉网络技术,知道很多人支付宝里都有钱,还把支付宝账号和手机进行了绑定,用手机号码作为支付宝账号,就在这上面动起了歪心思。
2014年4月,第6名嫌疑人广东吴川男子李某在广州被抓获。
20天作案多起盗23.8万
经查,2013年10月7日晚,预谋通过支付宝盗窃的朱某、郑某在海南儋州郑某家中,通过淘宝网联系到李某,要求购买陕西电信用户的手机号码及对应的陕西电信网上营业厅登录密码。李某先将从淘宝网一卖家处获取的10个手机号码及密码发给朱某。朱某、郑某分两次盗取了某人支付宝账户上的39950元。
次日,朱某、郑某前往海口市,通过网络再次联系李某。李某通过淘宝网以3500元购买了1万个陕西电信用户手机号码和密码,以4000元卖给朱某、郑某。二人购买多个网卡,在海口多家酒店开始实施盗窃。
同年10月11日,某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加入该团伙,制作了按键精灵程序,用以筛选手机号码,共同实施盗窃。10月12日,郑某通过电话将盗窃方法教给了吴某,并给其发了数百个手机号码及密码,吴某又伙同杨某在海南儋州多家网吧及杨某花店内利用电脑实施盗窃。10月15日,朱某、郑某、陈某离开海口,10月22日至26日,朱某与陈某又在海口继续作案。
据统计,2013年10月7日至10月26日,朱某、郑某、陈某、吴某、杨某共盗取多人账户内23.8万余元。
6人一审获刑 两人上诉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一审认为,朱某等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盗窃他人账户钱款,其中,朱某、郑某、陈某盗窃数额巨大,吴某、杨某盗窃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李某非法获取1万个公民手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今年1月初,朱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5年5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宣判后,郑某、陈某提出上诉,分别对一审认定的盗窃事实及量刑提出异议。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423/2414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