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9日讯 安康3男子绑架一10岁男孩16个小时,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后被抓获,目前3疑犯已被刑拘。
拿到21万元后放了孩子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
分局专案组民警介绍,4月4日下午5时许,该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电话报案称,其10岁儿子明明(化名)当日下午和同学在安康一公园玩耍时被绑架,对方索要赎金300万元,并威胁不许报警,否则撕票。警方通过大量摸排走访后锁定了嫌疑人。刘某与嫌疑人多次电话协商后,最后确定赎金21万元。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极强,多次更换交易地点。
5日上午9时许,刘某按照绑匪要求,在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四合桥南桥头将21万元放在指定位置后打车离开。嫌疑人在观察四周后,其中一人将钱拿走,并在四合大桥另一头处将明明放下,给了115元让其打车去附近的某医院,找其母亲刘某。中午12时许,在确认明明没有受到伤害后,民警立即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党某、张某、杨某被陆续抓捕归案。
冒充玩伴的舅舅实施绑架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供述,嫌疑人张某(与杨某是表亲关系)告诉他,其曾在刘某家的烟酒行买烟酒,听人说起刘某的丈夫刘某某在外做生意,家里比较有钱,于是让其想办法把刘某家的小孩弄走,“赚”点钱花。随后,二人与张某的朋友党某一起,策划实施绑架。
4月4日上午,3人尾随明明和其另外两名同学行至汉江公园。杨某发现其中一名小孩是自己老家的,知道其小名叫“洋洋”,便谎称自己是洋洋的舅舅,与3名小孩搭话。骗取3个孩子的信任后,当日下午,杨某、党某带着三个小孩乘坐一辆黑出租车去高新公园玩,张某用租来的一辆黑色桑塔纳,借故带走明明,并留下另外两个小孩离开。
用小孩手机勒索其家人
杨某供述,在将明明成功绑架后,张某一边开车在多个地点流窜,一边通过明明的手机与其母亲刘某“讨价还价”,最终确定索要21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29岁,安康市汉滨区人,无业),杨某(25岁,安康市汉滨区人,无业),党某(21岁,旬阳县人,无业),其中,党某曾于2010年因抢劫罪被判一年半,缓刑3年,杨某于2010年因吸毒被广东警方行政拘留15天。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409/2373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