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8日讯 昨日,在西安市育才中学,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媒体记者围住西安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处长田征就2015年“小升初”评价进行采访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摄
昨日上午,西安市教育局召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备受学生家长关注的民办学校“小升初”阶段性评价将在5月3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50分统一进行。同时,各区县也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公办学校
免试就近入学 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2015年,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项法规政策要求,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办理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区域内学生义务教育入学派位工作,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西安市户籍,需回西安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民办学校
每人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4月10日-15日网上报名
2015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按“小学生成长过程评价与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招生范围原则上为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具体时间为4月10日-15日。
过程评价在5月15日前进行;阶段评价在5月30日上午9:30-10:50进行,时间为80分钟。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有序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70%;阶段性评价权重占30%。综合素质评价结论以A、B、C、D梯次等第形式呈现。阶段性评价内容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价,强化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价,包含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 可免试上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评价结论及录取过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录取新生名单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同步公布。
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方可实施阶段性评价程序过程;低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不再实施阶段性评价的程序过程,只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西安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不得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正式录取的学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费用标准执行。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需“四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西安市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注册入学。
高校和其他国有事业单位所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执行市区县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办学行为。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疑问解答
2014年是5月31日为何今年是5月30日?
答:为了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2012年以来,西安市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小升初素质教育综合评价进行了大胆改革,对于遏制“奥数班”与招生入学挂钩,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普遍反响良好。
从当年起,西安每年民办初中招生阶段性评价时间定于每年五月份最后一个星期,2014年的5月31日是周六,2015年的5月30日也是周六。
不符合“四证”准入要求如何入学?
答:非西安户籍的学生,要求在西安入学就读,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要符合准入条件。
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家长想让孩子在西安读书,但不符合“四证”要求,按国家政策应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户口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
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会不会有总量控制?
答:西安作为发展建设中的国际化大都市,一贯奉行开放的政策,坚持包容的态度。执行“四证”审核制度,与北京、成都等大城市比较,准入条件是宽松的。2014年,西安市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1.5万人,做到了“全对接”,实现了“零投诉”。西安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没有总量控制,区县将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318/2302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