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副县长鲁凡(左)在被告席上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大西北网1月23日讯 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商南县魏家台镇设立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普通的林业行政案件,然而这起案件却备受关注,原因是在被告席上坐着的竟是商南县副县长鲁凡。据悉,这是商南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来的首个行政负责人到庭的案例,而以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将在商洛成为一种常态。
政府成被告 副县长出庭应诉
据了解,1984年,商南县魏家台镇村民毕天成发现,1983年自留山使用权登记时,漏登了他的一块林地,便找到当时的填表人,让其在已登记的四块林地后面接着填写了这块山林。
毕天成称,从1983年颁证到2010年林改,他一共对这块地经营管护了27年,一直没有与他人发生争议。他说,因为不懂变更补办林权登记手续,所以就一直没有对底册进行变更。2014年7月19日,商南县人民政府做出决定,撤销了毕天成私自填写的那块林地使用权登记。同年10月17日,因为不服商南县政府的撤销决定,毕天成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近日开庭审理,作为被告的商南县人民政府委派该县副县长鲁凡出庭应诉。
在案件审理中,毕天成陈述了诉讼请求以及主要理由,鲁凡以及诉讼代理人阐述了做出撤销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证据。最终,经过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评议,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昨日,毕天成向华商报记者介绍,开庭那天有人告诉他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副县长,让他感到很意外,因为以前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县上领导出现。他说,虽然法院判他输了,但副县长能出庭说明情况,让他感到挺欣慰的。
毕天成说,因为不服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目前他已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已接到省高院的口头通知,说春节后将开庭审理他的案件。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成为新常态
据悉,坐在被告席上的鲁凡是2014年6月被陕西省委组织部选派到商南县挂职担任副县长一职的,主要负责监察、法制、外事、税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鲁凡说,从依法治国这个角度来讲,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成为新常态。
昨日,负责该案审理的商洛市中院副院长方学民说,在庭审中,商南县副县长出庭应诉,这在商洛市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还是第一次。他说,以前遇到行政诉讼,他们也要求相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因为有些官员怕输官司没面子、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工作忙没时间等原因,很少出庭。
方学民称,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他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改变以往“民告官、不见官”的历史,让政府官员和普通群众面对面平等交流。这样不仅可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还可以提高普通百姓的法律意识,使他们遇到问题时,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从2015年5月1日起,随着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一种趋势。在以后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对话副县长
对工作触动大“依法行政”这根弦要绷紧
华商报:在以往的民告官案件中,一般都是派人出庭应诉。
鲁凡:的确,以往的行政诉讼案件,政府都是委派法制办或下属站所负责人出庭应诉。因我分管法制工作,这个案子很典型,便出庭应诉了。
华商报:你是首次上被告席吗?
鲁凡:我是第一次参加巡回法庭的审判活动,第一次坐上被告席。从去年起,在商南县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后,这是第一个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例。
华商报:坐在被告席上,有何感受?
鲁凡:坐上被告席,对自己的工作有很大的触动,以后在工作中一定要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这次应诉,跟群众坐在一起,可以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态度,也可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法守法用法。
华商报:参加这次应诉,对你的工作有什么影响?
鲁凡: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加快和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如果政府在工作中有什么过错,群众可能就会把你告上法庭。这对政府机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知法守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华商报:你怎么看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件事?
鲁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反映了社会法治的进步。可以拉近政府官员与群众的距离,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