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1日讯 她无力承担这么多钱,只希望那名随后到达ATM机前的男子能够把钱归还。因为,监控显示,是他拿走了她的9900元钱。
拿着退出的100元去柜台换钱
最近,李女士的心情“非常难过”,因为她把公司的公款给弄丢了。
1月7日上午10时许,李女士来到农行桃园南路分理处ATM机前,把刚从其他银行取出的3万元,给公司经理进行无卡存款。
无卡存款每次能存1万元,前两次她共给经理的账户存了2万元钱。她第三次将100张100元面值的现金放进ATM机现金槽后,机器开始清点后,吐出来一张钱。“难道这张钱有问题?”李女士又尝试了几次,这张钱还是被吐了来,“我就想着把9900元钱先存上再说。”
李女士就拿着被退出来的100元钱前往银行柜台换钱,等待了三四分钟,还没轮到她。她想起来钱包里还有100元,就再次返回ATM机前,将这100元钱存了上去。
她以为那9900元钱也存了进去,但给经理打电话后,她慌了。
经查询,那9900元钱的确没存进经理的账户,经理只收到20100元钱。
李女士回忆第三笔存款过程,“我去柜台更换100元钱,可能没有将已放进ATM机内的9900元钱进行‘确认’操作,在我离开后,钱又吐出来了。”
监控显示一男子将钱拿走
事发当日下午李女士向莲湖警方报案。
银行帮其查询ATM上面的监控。监控显示,李女士离开ATM机前往柜台后大约1分钟,一名男子前往ATM机。该男子戴着一双皮手套,身边有一名三四岁的穿红色上衣小女孩。在ATM机前面,他将ATM机里吐出来的9900元钱拿出来之后,清点了一遍,然后拿着钱离开了。他将小女孩放在自行车后座上骑走。
李女士回忆,她记得在存款时,男子就在旁边等了。她从银行柜台出来时,刚好看见男子离开。
昨日下午,银行相关负责人称,可以确认是监控中的男子拿走了李女士的9900元钱。该男子未在ATM机上面进行任何操作,从银行查不出他的信息。
男子若不归还可能被追刑责
银行提醒,无卡存款会经过一个“放钞、确认、验钞、确认”的过程后才可以,只要按照提示去操作,肯定没有问题,“李女士没按‘确定’,所以9900元钱并没完成操作,一张钱无法被识别,系统超时后也会把其他钱吐出来。”
李女士说,她一个月的工资是2000多元,这9900元钱是公款,现在被弄丢了,她无力偿还,“我只希望那名男子能够将钱还给我。”
目前,公安莲湖分局已介入调查。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说,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他看到那些钱后,应将钱交给银行或报警。现在,他若返还 了,就没事,若不返还,就涉嫌侵占,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21/2099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