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5日讯 2014年12月底,有网友反映大荔县同州中学高二某班对成绩低于20分的学生进行罚款,每低1分罚款2元。针对此事,省教育厅近日发布调查结果,并对该校和责任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清退学生的罚款。
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发布调查处理情况:经查,同州中学高二某班,共63人。同州中学在班级管理方面实行学生自主管理,由班干部组成班级自主管理委员会,对班级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为整顿班风,加强学风建设,特别是针对个别学习态度不端正、缺乏上进心的学生,班干部共同协商并在班会时征求全班同学意见,达成一致后,又征得班主任认可,对考试成绩低于20分的同学,每低1分罚款2元,所缴罚款由班委统一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进步幅度大的学生,共收罚款362元。
目前,大荔县教育局已对该校和责任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班主任已于去年12月25日晚责成班委会退还学生上交的罚款。
市民若反映类似教育问题,可直接拨打渭南市教育局电话:0913-2933783。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15/2074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