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3日讯 从4S店买回新车近一个月,车主才发现,购车发票竟然少开了近万元。4S店承认是工作失误,但称发票少开也让车主少上了税。
购车发票少开近万元
2014年12月12日,宝鸡市民衡先生在位于宝鸡高新大道的宝鸡东风风行4S店买了一辆商务车。随后,衡先生通过该4S店联系上了一家汽车贷款公司,并办理了按揭贷款。
“车买回来后,贷款公司就把购置税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另一把汽车钥匙拿走了。”衡先生说,直到去年12月底新车上牌时,他才从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处看到了他的购车发票,但上面的金额却比他实际的购车款少了近万元。
“裸车花了74000元,但发票上只有64800元,少开了9200元。”衡先生说,他到4S店询问,客户经理答复说,可能是弄错了,但衡先生“因祸得福”也少交了相应的税款。
1月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与衡先生一同来到了宝鸡风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发票被低开,是财务人员的工作失误。“客户买的是高配车,财务人员以为是低配,就把发票打错了。”该负责人说,之前客户经理解释“为了少上税”的说法并不准确。但他们通过查询发现,这9200元车款相应的税款确实没交。
4S店涉嫌逃税将被查
宝鸡高新区国税局清姜税务所所长马静波说,新车销售后,作为4S店要交17%的增值税,而车主也要交10%的购置税。发票上少算9200元车款,4S店就少交1564元的增值税,车主则少交920元的购置税。但车主的购置税,也不一定就真的少交了。马静波解释说,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并非仅靠车辆销售价格(发票)确定,其应税价格不能低于税务部门的最低计税价格。
“我也不差这几百元的税款,现在就要求4S店给我开具原来车价的发票。”衡先生说,他担心低开发票后,万一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会以发票车款为标准理赔,这样势必导致理赔金额减少。此外,以后万一卖车,买主看到发票,肯定也不愿给价了。
华商报记者咨询一家财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计算车辆保额时,执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保险公司在计算保费时,一般以车辆实际价值为依据,但如果发票价低于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就以发票价为准。“这样车主就亏了,像偷盗险之类的,出险后赔付也是按发票价来赔付的。”这名工作人员说。
昨日,高新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已经督促涉事4S店及时改正错误,给消费者重新开发票。而对于该4S店涉嫌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将进行调查。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13/2063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