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对17岁的汉中洋县女孩向义英来说,或许她已经后悔去年那场交通事故后,为男友顶罪的做法。这为她带来了10个月的刑期和44万的赔偿。出狱后,她开始为自己申冤。如今,男友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
这件事还要从去年10月23号讲起,事发当晚16岁的向义英和18岁的男友叶红利骑着电动车在汉中洋县县城撞倒了时年50岁的女子唐某,两天后,唐某死亡。2013年10月26日,向义英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拘。17天后,她被依法逮捕。2014年4月21日,洋县人民法院判决向义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向死者家人赔付共计44万元。然而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在今年8月向义英出狱后变得复杂起来,她向交警队、法院申诉,声称出事时,骑车的不是她,而是男友叶红利。
向义英:当天晚上是骑的我的电动车,然后我们是从他(叶红利)家出发,走到快到洋县西关转盘的时候,他就低着头,一个手玩手机,还有一个手把车把扶着。
向义英告诉记者,当时叶红利是她的男朋友,出事时,叶红利因为之前的抢劫还处于缓刑期间。
向义英:他父亲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说你看我们儿子现在也是个监外执行,如果说他再犯事的话就又进去了,再也出不来。然后他们家也就散了,你去帮我们顶了,我们会把钱(赔偿款)全部掏了,不让你们家掏一分钱。
之后,向义英便帮叶红利顶了罪。但在今年向义英出狱后,所发生的事情,却让她后悔了当初顶罪的做法。
向义英:有一天晚上他(叶红利)直接对我说,他说你看见了吧,这个女孩子是我新找的女朋友,我和她要结婚了,我希望你能够有点自知之明。
与此同时,向义英说,法院判罚的44万余元的赔偿金,叶红利家人也并未承担,考虑再三,向义英向交警部门和法院提起了申述。今年12月25号,洋县交警部门下达了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向义英在事故中无责任。
案情因为17岁女孩截然不同的两次口供变的复杂起来。而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主办民警也曾对这些口供产生过质疑。目前,19岁男孩叶红利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女孩向义英也将为自己之前对男孩的包庇付出代价。
为何同一个事故,却有不同的责任认定?随后记者来到了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并见到了主办这起案件的民警刘红军。提起这件事,刘红军表示,从一开始,他也觉得有些奇怪。
主办民警刘红军:我就问他你们当时咋回事?谁骑的车?那个小伙子说是我骑的车。我说你叫啥名字,他说我叫叶红利。
然而让刘红军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叶红利和向义英一起来到交警队做笔录,但这时案情却发生了翻转。
主办民警刘红军:这个时候叶红利说,昨天晚上不是我骑的车,是她,他指了下那个女的,向义英,然后我当时就愣了下。
由于担心办错案,刘红军更加谨慎,调查了事发当晚沿途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案发前,电动车一直是叶红利在驾驶。但遗憾的是,事发现场并没有监控探头。
主办民警刘红军:我当时有点怀疑,到看守所立即去提审了向义英。向义英当时就说开始的时候是叶红利骑的车,走到快到出事地点大约有一两百米(的地方),也就是洋县中学那里他们换了(人骑)车的。
刘红军先后对两名当事人做了四次笔录,两人的口供完全一致。加上其他方面的调查,于是就有了第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叶红利无责任。然而当向义英在今年申述并翻供后,他们又一次对事故展开了新的调查。
主办民警刘红军:找到了两个证人,这两个证人说是去年他们经过那个事发地点,大概就是那个(事发)时间,他们看到一个小伙子骑着个电动车带着个女的,把走路的一个老太婆给撞倒了。然后这两个证人的发现才是对案件的一个重大的进展。
通过多方调查,最终有了第二份证明向义英无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前,叶红利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包括叶红利父亲等人也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文娟:我个人认为她(向义英)明知道男方是肇事者,她去顶罪。那么已满16周岁,要负刑事责任,有可能会构成包庇罪。
据了解,根据相关证据,这个案子重新审理后,也会将民事赔偿部分改判给直接肇事方也就是叶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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