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23日讯 以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生孩子时,往往需要先垫付费用再报销。昨日,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对外公布,已有13家医院实现了实时结算,即出院就已经报销,明年具备条件的全部实现。
13家医院生孩子可实时报销
据介绍,以前参保职工在医院生完孩子后,在休完产假后三个月内,把票拿到单位,由单位到社保中心申请报销,这样下来,往往生完小孩半年之久才能拿到报销的钱。
为方便参保职工生孩子早点报销,社保中心加大研发力度,推进联网结算工作。目前,13家医疗机构率先实现网上实时结算。即参保职工在这13家医院生孩子,出院时就已享受报销,只需支付个人部分就行了,不用再垫付医疗费。据调查,在这13家医院生孩子的参保职工占到了参保职工的50%。
■西安市第四医院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西安高新医院
■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曲江妇产医院
■西电集团医院
■市莲湖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西安都市医院
■西安女子医院
■民航西安医院
2015年全部实现实时结算
除这13家医院,2015年,其他有妇产科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也将全部实现实时结算。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网上实时结算时,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不同情况,可门诊实时结算和住院实时结算。在门诊或住院首次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证明的复印件,如生殖健康服务手册、二胎准生证等(针对产前检查和生产项目提供生育证明,对于人工终止妊娠、宫外孕和计划生育项目则不需提供。准生证编号是医疗机构登记必录信息,故参保人需尽快办理生育证明材料,且要求计生部门必须填写编号,以便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生孩子,可报销多少?生育保险实行限额结算,参保城镇职工就医期间,门诊和住院费用总额,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结算;高于限额结算标准,经审核后最高按限额结算。其他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标准参照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项目限额结算标准
项目
生育 限额结算标准(元)
剖宫产(包含产前检查费用) 6000
阴式产(包含产前检查费用) 4000
一项孕产期并发症 2000
两项及两项以上孕产期并发症 3000
3-7个月终止妊娠 1000
3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350
宫外孕保守治疗 4000
宫外孕手术治疗 6000
计生 限额结算标准(元)
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置或取出术 300
绝育手术 1000
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 1500
零星报销人员将实现网银快捷支付
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零星报销人员(指在实时结算医院就医外的其他人员)在报销生育保险时,社保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集中代收付系统将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待遇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本人,即社保中心将报销的保险费直接拨付到个人银行卡。
那么,如何进行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符合规定的职工,且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或只结算了部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自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
(1)申请零星报销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②门诊费用发票;
③住院费用发票;
④区、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如生育健康服务手册、生育保健服务证、二胎准生证复印件等(只针对产前检查和生产项目提供生育证明,对于人工终止妊娠、宫外孕和计划生育项目则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复印件;
⑥身份证复印件;
⑦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原始病历复印件,需要该院病案室盖章。人工终止妊娠、宫外孕和计划生育项目未发生住院费用时,不需要病案首页,但需门诊诊断证明);
⑧医院门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清单(需医院盖章);
⑨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
(2)特殊情况:
①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者,需要单位开具驻外地工作证明或因公出差情况说明。
②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需要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华商报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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