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2日讯 近日,新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一名21岁小伙因私藏枪支被判刑三年。
今年5月,新城警方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打着卖户外用品的名义销售仿真枪。证人朱某表示,今年3月中旬,他在QQ上和昵称为“老兵户外”的程某联系,想买支仿真枪,程某向他推荐“K17”型手枪,程某称这个枪打鸟没问题,300元包邮带塑料子弹,最终朱某买了枪。另一证人雷某表示,今年4月3日,程某到他经营的烟具店里,给他了一张写着QQ号的纸条,并告诉他要仿真枪就和这个QQ号联系。
5月8日,民警将程某抓获,并在其租住处查获仿真枪支7把。经查,程某21岁,商洛人,初中文化。程某否认贩卖枪支,并称家中枪支都是个人收藏的,并无出卖的目的。但警方查到程某在网上兜售枪支的聊天记录、快递单和包裹照片等证据。随后,程某被刑拘,警方将查获枪支全部扣押。
近日,新城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均不能证明程某有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本案应定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程某系初犯、偶犯,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庭审认为,程某不构成贩卖枪支罪。但根据相关证据,程某私藏枪支情节严重,故辩护人关于程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辩护理由不成立。综上,新城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
http://news.hsw.cn/system/2014/1212/1923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