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柳先生是西安一个体户,也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
今年9月9日,柳先生和百余家商户与西安一地产公司合作,在该公司指定的城西土门附近一小区广场上举办工艺品展销会。展销会原本10月4日到期,由于连续下雨,后来又延长到10月中旬。
10月14日上午,展销会到期,有些商户还不愿意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和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民警来到展销会联合执法。
执法时,展销会中一个摊位29岁的员工陈某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被执法人员搂抱住后,陈某进行了挣扎。在这个过程中,他误踢到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某的腿部。
随后,陈某被带往派出所调查。10月12日,陈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称可疏通关系,民警索贿2.5万
柳先生说,10月20日,陈某远在浙江的妻子给他打电话说接到公安莲湖分局刑侦大队周警官电话,让去一趟。柳先生说,陈某的妻子不方便来西安,就委托他处理此事。
10月21日,柳先生来到公安莲湖分局刑侦大队,找到周警官。让柳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周警官的目的就是向他要钱。
柳先生提供的他和“周警官”的谈话录音显示,“周警官”告诉柳先生,陈某的案件可以办理取保,月底人就可以出来。如果不办的话,可能要判刑,陈某有可能会被判四五个月。
在录音中,“周警官”说,不逮捕的话,肯定要做检察院工作,好几个领导的关系需要疏通,中间要沟通很多关系。柳先生问需要花多少钱,“周警官”回答说,估计在三万元左右。
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说定了2.5万元。柳先生说他现场交给周警官两万元,因为他当时只带了两万,其余五千说好次日再给。22日,柳先生再次前往莲湖分局刑侦大队,交给周警官5000元。
警务督察部门接到举报
很快,有人将此事向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进行了举报。
昨晚9时许,柳先生称,10月22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一位负责人电话通知他去做笔录,询问了柳先生给周警官送钱的过程。
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西安公安”昨日下午发布微博称,经西安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审查,公安莲湖分局民警周利民在办案期间涉嫌受贿犯罪,根据规定,已于10月27日将该案移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周利民涉嫌受贿一案立案调查。
昨晚,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了解到,周利民的确是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今年约40岁。为了避嫌,公安莲湖分局并未参与对此事的调查。
http://news.hsw.cn/s/2014/1103/172591.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