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6日讯 23日,媒体报道了吴起县周湾镇徐台则村村民刘某,食用掺有“毒品原植物粉末”凉皮导致尿检呈阳性被拘的事件。刘某称:“我根本就没有吸毒,从没碰过那东西,五谷城派出所民警打得我胡说的。”
今天(9月25日)延安公安官方微博就此事作出回应:2014年9月3日,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刘某有盗窃贩卖原油、吸食毒品嫌疑,并告知刘某所在位置。接报后,该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设卡查扣赃物及运送赃物的交通工具,并对其进行尿检,尿检结果呈阳性。本人陈述,因身体不适,吸食了用五十元买来的黑色块状物。公安机关对其依法进行15日拘留处罚。拘留执行至第6日,刘某姨姨对公安机关提出:其外甥是食用了长城凉皮店凉皮所致。公安机关随即对此店业主展开调查,查实店主在凉皮中的确参入少许罂粟壳。随即店主被依法拘留10日,并对事物等做进一步鉴定。
延安公安官微称,媒体报道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一是立即成立由纪检、法制等部门牵头组成核查组对网报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二是对长城镇“窑洞凉皮店”店主张某可能涉嫌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三是对刘某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打击力度。同时警方还表示,误食毒品不以吸食毒品处理。
http://news.hsw.cn/s/2014/0925/1569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