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2日讯 据华商网报道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开学前后,西安市教育局将组成16个督察组,深入各区县暗访抽查开学情况,包括校园安全、开学收费等情况,对于乱收费情况将坚决查处。
16个督察组暗访抽查
2014年秋季开学中小学报到时间为8月30日-31日(星期六-星期日),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区县教育局将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组成16个督察组,于开学前后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每区县至少抽查5所学校。主要检查师生报到情况、教育收费情况、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管理情况、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等。
“我们将加强检查教育安全。”西安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说,将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检查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保、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校舍安全等。
3个月约谈324名校(园)长
昨日,西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黄启成介绍,从5月15日至8月15日,市级七部门组成专项检查警示约谈组,警示约谈城六区和长安、户县、沣东新城等9个区县共324名热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截至7月30日,共调查回复群众举报教育乱收费330件次(含一件多投),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对各区县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了月度通报。
市级七部门将在9月开学后再次进行更严格的专项检查,将以查处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向家长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以及跨学区收费、超标准收费、提前圈定新生、违规收取借读生、借读费为检查重点。对群众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严惩不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暂不变
据了解,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西安市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和取得资质的民办幼儿园。
全市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分别为保教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代收费为体检费和保险费2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新标准出台前,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由区、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伙食费(含餐点)由幼儿园报所在区县物价局批准。
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对入园和在园幼儿进行体检的,体检费按最高不超过《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标准收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费。
幼儿园对入园儿童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代收费据实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华商报记者赵瑞利
我省高考实际录取率77.6%
我省高考集中录取结束,未录取考生,可通过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上高职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已于昨日结束,全国1560所普通高校共在陕录取新生274574人(去年为281980人),高考实际录取率77.6%,高于去年的76.9%。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1.今年我省开展了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经省教育厅核准,共有17所高职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仍有机会进入普通高校就读。有关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
2.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再组织补录,也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手续。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所谓高校“招生补录”及相关承诺,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http://news.hsw.cn/system/2014/08/22/0520038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