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14日讯 据华商网报道 为了万元左右的好处费,怀孕女子不惜在体内藏二百多克海洛因,从云南运往咸阳,可还没出机场就被抓获。近日,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其无期徒刑的判决。
2011年5月3日下午4时许,一架从昆明飞往西安的航班降落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一名中年妇女下机准备坐车时,被民警抓获。原来,该女子在体内藏有两包净重分别为201.5克、47.2克的含有海洛因的可疑物。
经查,该女子是38岁的云南人罕某,被抓时已怀孕。次日,罕某被取保候审,一年后被解除取保候审。去年8月,因涉嫌运输毒品被刑拘。罕某供述,2011年4月底,常在她打工饭馆吃饭的“英姐”让她带东西到咸阳,还会给她1万元左右的报酬。同年5月3日,罕某刚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就被抓获。
今年5月,西安中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罕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罕某认为量刑畸重提出上诉。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审对其所判刑罚并无不当,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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