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8日讯 据华商网报道 陕西省环保厅日前联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西安、宝鸡等6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矿(石)企业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对象。其中,省级抽查采矿(石)企业28家,自然保护区11个,地表饮用水水源地6个。
检查发现,省级重点抽查的28家矿山企业普遍未编制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方案;一些采矿(石)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长期试生产或违法生产。
11个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情况良好,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未发现乱勘探、乱开发、乱建设等开发活动,无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但是,部分自然保护区未设立保护站,人员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无台账记录。
6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中有3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中,西安市石砭峪水库水源地、渭南市沋河水库水源地、佛坪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有较多居民居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经收集,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佛坪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企业存在,厂区废水等均排入饮用水水源。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陕西省环保厅已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