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2年前借给人4.5万 幸亏有借条才能将借款讨清

时间:2014-05-30 09:01来源:华商网 作者:郭晓蓉 点击: 载入中...

  刘女士通过法院拿到还回的部分款项,激动得落泪 本报记者 闫文青 摄

  大西北网5月30日讯 据华商网报道 手指捏搓着纸巾,眼泪如断线的珠子往下掉,昨日,56岁的刘女士在未央区法院执行局里,领到3000元案件款发还单,见到穿法院制服的人经过就鞠躬,不停地哽咽着说“谢谢”。2002年,她为给同事杨某某一家应急,向亲友借了4.5万元交给他,没想到这笔钱彻底改变了她这十二年来的生活。

 

  昨日,未央区法院执行局集中兑付执行款,刘女士的案件是其中的一件。此次集中兑付的案件主要是涉民生的案件,包括抚养费、劳动报酬、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26日至29日,4天时间兑付执行款总额700多万元。

  幸亏有借条才得以胜诉

  想起2002年那次借款,刘女士感慨不已,“我是好心帮忙,却被人害惨了”。2002年春节,同住在一个家属院的同事杨某某一家因急需用钱,便向刘女士分两次借了共计4.5万元。“当时我是失业人员,手头也没有多余的钱,一个月失业补偿金才230元。想着别人急用,就向周围亲友借钱,凑够了4.5万给了他们。”刘女士说。起初考虑到关系不错,她也没让杨某某打借条。后来在其他朋友提醒下,她才让杨某某一家给补了借条。但没想到,之后杨某某明确表示不还。2003年,刘女士无奈之下起诉至未央区法院。

  2003年8月,法院判决杨某某三十日内偿还刘女士4.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记者从判决书上了解到,当初庭审时,杨某某并不承认借款,幸亏有借条,刘女士才得以胜诉。但判决后,杨某某也一直未主动履行。

  从被告退休工资里扣款还钱

  2004年,刘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执行官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难题。“被执行人一直避而不见,至今我都没见过他。我们查了后发现被告名下无房无车,1939年出生,年龄也很大,还搬家了。特别是被执行人姓名和单位档案里所留姓名不符。仅核实为同一个人都耗费了大量时间。”未央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李铭泰说。

  执行官几经周折与银行协调,最终2009年开始,每月在留足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从被告退休工资里开始扣款。随着退休工资上涨,扣款也从最初的500元、800元增加至1000元。“执行至今,还剩几千元。几个月内应该就能执行结束了。”李铭泰说。

  今年3月才把自己欠人的债还完

  “我以后再也不敢给别人借钱了。”当问到以后还会不会给别人借钱时,刘女士使劲地摇了摇手,泪流满面地道出了这些年的生活,“2002年,因为嫌我多管闲事,背了一身债,老公和我离婚了。”

  因当初那4.5万元也是借来的,所以这些年她一直背负着欠款。“我的收入也不高,工资近些年才渐渐涨到1千多元。十几年来,我总是一发工资就先凑钱给人家还。曾经还想过自杀。后来,两三个月跑一趟法院取执行回来的钱。直到今年3月份,才把自己欠人的债还完。我也没有孩子,这些年一直一个人,和父母住在一起。去年,我想着债快还完了,还找过我前夫想复婚,但他说自己已经成家了。”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勉强挤出笑容,“估计我年龄大了,不好找对象了。”

  刘女士告诉记者,今后她还是希望能再找个人好好过日子。

  “不管咋说,起码现在没有欠债了。”说到这里她挺直了腰杆,一脸轻松。
http://news.hsw.cn/system/2014/05/30/051938916.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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