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8日讯 据华商网报道 最近,榆林市榆阳区王家楼村村民向我们反映,他们村的一块集体林地遭到毁坏,100多棵成年的树木被盗伐。村民多次向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榆阳区林业部门反映此事,可相关部门的办事态度却让村民寒心。
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这也是村民们第6次来这里询问毁林事件的受理情况。进入所长办公室,村民刚一开口询问,这位所长就开口不善。
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姚守存:“经(报案到)我这我就管了?那你婆姨跟人家睡觉我管了?经我这了,我该管的管了,(话不是那样的说么),那就这个道理么。”
姚所长说,村民反映的毁林事件,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核实被毁的林地是4.77亩,并对毁林责任人康某做出了每平方米罚款25元的行政处罚。但村民要求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姚所长却显得极不耐烦。
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姚守存:“你们跟我们办案的说去,再以后也别跟我说了,你们咋就直接跟我这里说来了,办案那会给你正确解释的,快去去去,赶紧去去去,以后你们就到林业局咨询去。”
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每平方米10到30元的罚款。正当村民质疑派出所的处罚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的时候,派出所所长却给毁林责任人康某打起了电话。
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姚守存:“我给你说,过去绿着来了地表,哪怕种点花棒嘡啷(花花草草)也叫种去,种起来绿点,知道了没?别光灿灿的扔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力戒“四风”,特别执法部门更要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可这位派出所所长对待来访群众的话语着实令人惊讶。那么这块林地又是为什么被毁?我们的记者继续调查。
在王家楼村村民和村干部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位于榆林城北的这片被毁的林地上,原本这片林地上郁郁葱葱长满了杨树、侧柏、沙柳等防风固沙的成年树木,可如今,却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沙地。村民们觉得十分可惜。
王家楼村村民:“这片地是我们麻地湾一组的林地,今年三月份被康某毁了,这上原来长的是杨树、沙柳、沙蒿、就那个臭柏,很多树,让他推(砍)的净净的,什么也没有。现在沙尘暴,一刮风沙尘暴特别严重,对我们影响也可大了。”
据村民介绍,康某也是本村村民,曾经还担任过村民小组长。今年前半年,康某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工程机械将这片原本属于集体的林地推平,准备出租给城里一家驾校作为练车场地。
王家楼村村民:“这个东西(地)是我们农业社的,他(对外出)租不行,我们队上的社员们一直反映不让他(对外)租。”
毁林后,康某又让自己年过8旬的父母前来巡查这片地,但凡有村民或村干部前来就会被老人纠缠。村干部多次打电话让康某归还原本属于集体的林地并恢复植被,却屡次遭到拒绝。当记者找到毁林的康某时,他的态度十分嚣张。
康某:“你处理就处理,你不处理你就说你处理不了,放下不要管了。”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榆林市林业局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毁林事件进行调查。
榆林市林业局政秘科科长张宇光:“个人没有经过林业部门批准的,全部属于毁林,就是你自己种的树,你要砍伐也要林业部门批准。这个情况下派出所所长属于渎职了。”
林业局表示,随后他们也将把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姚守存的渎职情况反映给榆阳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