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青海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不可忽视的若干问题

时间:2019-04-29 09:55来源:大西北网—青海日报 作者:杨皓然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为新时代高质量经济发展拓宽了视野、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尤其符合青海发展实际。青海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态功能,具有诸多高原特色稀缺的生态资源,为实现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培育发展特色生态经济提供了坚实基础。但是,由于生态经济市场不健全、环境约束不断强化、资本和人才等要素短缺等多方因素影响,青海在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方面效率较低、效益不高。立足生态优势,突出生态特色,发挥市场作用,构建起具有高原特色的青海生态经济体系,不仅成为提升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成为落实“一优两高”战略的重要措施。当前,青海省循环经济、生态旅游、高原特色生物等产业的蓬勃发展都根植于生态自然资源优势,得益于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科学规划。然而,青海要实现建立高质量生态经济体系,还需拓展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一、开展科学核算,提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参数
  
  产业生态化是以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为阈值的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发展过程。因此,开展对青海省主要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核算成为产业生态化的基础。一是核算青海省生态承载能力。主要围绕具有生产能力的土地、水资源、草地等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承载能力的核算(草地生态系统承载要求已在执行),以确定相关产业发展规模、速度和数量的阈值,确保各类产业发展高度绿色化。特别要强调的是,各级政府应主动研判生态经济市场变动情况,把握市场发展规律,以确保规划、项目、政策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从深层次上实现环境治理高效、产业发展绿化的转变。二是核算生态服务价值转化市场价格额度。随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等生态文明制度理论与实践不断完善与实施,将极大地促进跨区域水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多元结构生态经济市场的形成,也必将为青海省生态经济提供重要的市场机会。因此,青海应发挥自身优势,把握市场大势,敏锐捕捉先机,为加快建立生态经济体系做好理论前瞻性和实践操作性的研究。2016年,青海省政府发布有关研究成果显示,青海生态资产总价值达18.39万亿元,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7300.77亿元,为下游地区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4726.56亿元。青海生态服务价值形成的巨大市场潜力远超过其他产业,若能将生态资源和所有市场要素一样平等参与市场资源配置,实现生态服务价值价格化,将大幅减少对传统工业的依赖,实现生态经济的强势发展。因此,建议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和生态环境供给的生态产品属性,核算青海省生态服务价值可交易的生态价值量,为生态服务价值市场交易总量目标、配额确定等要素的确定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
  
  二、拓展市场平台,丰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内容
  
  目前,青海省围绕自然优势先后培育了光伏、盐湖化工、冶金等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重点产业,但绿色化程度和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并不强,须加强生态产业化的市场构建,以实现生态服务价值向市场价格的转化。一是尝试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的突破。重点厘清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之间的资源资产产权边界,以资源处分或处置权、保障资源收益或受益权为核心,消除资源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机制等方面的障碍为突破口,促进资源产权顺畅、有效流转。加大对青海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确权研究和实践工作,为培育水权交易、构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奠定法理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国家在水权交易和碳汇市场的试点工作。2016年6月,中国水权交易所正式开业运营,标志着我国水权交易进入新发展阶段。2017年12月,我国启动碳排放交易市场,有望成为继证券交易、国债之后的第三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根据省政府发布信息,2016年青海每年为下游地区提供淡水资源、水电、水文调节、土壤保持四项服务价值高达2649亿元;2012年青海省固碳价值为192亿元,为其他地区固定了价值85亿元的碳。如此大规模高质量的生态服务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亟待拓展生态市场平台。因此,应积极参与国家生态市场建设进程,使之成为青海省实现生态资源价值转化为市场产品的重要渠道。
  
  三、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健康发展
  
  由于生态产业市场是集资源科学利用、生态系统稳定、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效益较高为一体的经济活动,因而青海生态经济体系构成不能走传统市场模式,而是要按照自然稀缺性原理,探索生态经济经营新模式。
  
  一是销售模式需以产定销。首先,以产定量。青海高原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生态产品和服务,不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产量的确定,而是需要根据环境承载力(供给能力)确定产量的大小,以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和经济系统合理适度增长。因此,依靠自然资源的生态产品供给,要在尊重自然发展规律基础上确定产量规模。其次,以产定价。传统的市场定价机制多采用生产成本、市场竞争为导向的定价方法,不能充分反应生态产品稀缺性的内在价值。因此,要全面体现青海生态产业产品稀缺性的附加值,需要采取以产定价的价格策略,不仅不会降低生产者的收益,反而保护了相关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经营模式需行政许可+特许经营。首先,加强行政许可规范要求。第一,设置较高的进入壁垒。通过资产、企业信誉等方面判断企业素质和能力,筛选出软硬件突出的企业参与青海生态产业市场的经营活动。第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条款。要求入驻企业在采购、生产、运输等经营的全过程中,须无条件接受保护青海生态环境的控制条款,确保严格遵守各项国家和地方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其次,特许经营扩大市场。第一,建立特许经营选择标准。根据青海生态产业市场特点,建立起特点突出、体系完整、规范统一的企业选择标准,规范指导受许人在青海的经营活动。第二,设置生态保护基金。可将受许人支付权利使用费和其他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设置为青海生态保护基金,以拓展加强生态保护资金投入渠道。
(责任编辑:张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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