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力度 规范房地产市场
我省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作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全力推进,狠抓落实,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自2016年10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等九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通过提高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有效抑制了投机性购房行为。同时,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时发布月度、季度、年度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修订完善《青海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实现房地产业信用评价全覆盖。制定出台《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办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同时,还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西宁市等地积极培育住房租赁机构,先行开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租赁业务。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