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创新高,去年青海省民政投入57亿元 同比增长12.5%
3月2日,来自省民政厅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我省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57.98亿元,同比增长12.5%,群众感受到了好政策带来的福祉。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达81.6万人次
“好政策就是甘热天里的雨,下了大雪的煤,我们能享受上,心里万分感激。”说起民政救助政策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上桃村村民柴进莲有感而发,去年她在地里打农药时,不慎被大风刮下来的树枝砸伤,造成脑部重伤,花了15万元药费,通过我省建立的“救急难”绿色通道,她得到了临时救助资金,同时被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暂时缓解了生活困难。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我省制定出台多个专项救助计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52万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全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机制和“救急难”工作,全年累计受理、转办转介、反馈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事项1.98万件,办结率达80%以上。
我省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标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00元和每人每年2970元,五宝对象供养标准每年增幅达到18%。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81.6万人次,临时救助困难贫困家庭8.14万户次。
西宁、海东特困老人养老服务全覆盖
“我眼睛看不见,一个人生活,也没有啥多余的收入。四年前,托靠政府,搬到湟中县中心福利院。这里干净、舒服,伙食也好,闲了跟大家看个电视,锻炼一下身体,舒坦的很。”对于居住在湟中县福利中心的上五庄镇拉斯木村的村民魏秀花,好政策的福祉实实在在、真真切切。
在我省,像魏秀花这样被纳入供养范围的对象还有很多。去年,我省制定出台《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及时将全省符合条件的农村无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困境儿童纳入特困救助供养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年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4.3亿元,同比增长16%,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不仅如此,走在全省前列的养老服务事业中,去年我省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西宁、海东两市实现特困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全覆盖,全省老年人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承接主体达40家,再次将高龄补贴标准人均每月提高20元,惠及老年群体30.1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