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投入1亿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继全省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项目。今年省财政筹措投入资金1.08亿元,全力支持实施农村(牧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针对青海省农村属于农区与牧区相结合的特殊性,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标准。农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十个一”标准实施,即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座乡村小舞台,一个书屋、一个广播室、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体育器材、一名文化管理员、一支文体活动团队。牧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8+2”标准建设,即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个书屋、一个广播室、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体育器材、一名文化管理员,每月一次流动电影放映,每季度一次综合流动文化服务。农区与牧区建设标准的制定,确保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发展,而其具体建设标准的不同,也为弘扬当地特色文化提供了相应平台。
截至10月底,全省已有352个行政村实施新建,157个行政村进行了改造提升,139个行政村功能资源给予了整合,全面超额完成了2016年试点建设任务,为“十三五”末实现全省行政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