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招办向全省高考考生及家长致公开信
为了营造安全和谐、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5月27日,省招办致全省高考考生和家长公开信并作特别提醒。
《公开信》指出,近几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高考考场实现了标准化,诚信考试蔚然成风,考务操作全过程实施视频监控,招生政策公开透明,考务工作有章可循,违规处理办法更加完善、更加严厉。
《公开信》提醒,一、考生要按准考证上各科入场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主动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和考生身份验证检查。
切记: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在外语科目听力环节,考生如果对音响效果有意见,必须举手示意,且不准出声,待监考员走近时低声反映本人意见,然后继续答题。如果考生没有举手示意对听力音响效果提出问题,对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后才提出的任何意见均不予受理。
三、考生不得迟到,要按时到达考点学校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外语科目考试14:45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各位考生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诚信考试。如果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如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将会依照“教育部33号令”“刑法(九)”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的惩罚。
省招办向社会郑重承诺:在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人为本,情系考生,恪守公平公正原则,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诚信考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