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逐步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记者1月8日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了解到,我省将逐步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此,省文化新闻出版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等部门出台了《青海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据悉,《实施意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购买主体是: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与体育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是: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各级政府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内容包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又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