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命名119个单位为“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
12月30日,青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西宁召开全省“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命名大会,总结经验,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命名119个单位为“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副省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志强充分肯定了全省“十二五”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法律七进”工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从更高层面、更高水平上来谋划和实施“法律七进”工作,不断推动法治青海建设向纵深发展。
刘志强要求,要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落实,以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着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着力组织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创新、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精心设计载体、推广经验上下功夫,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等7个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