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今起施行

时间:2015-01-16 10:36来源:大西北网-西海都市报 作者:李艳芳 点击: 载入中...
     餐饮企业搞得好最高奖励50万元 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免征营业税 引导餐饮企业发展早餐、快餐、特色小吃等大众餐饮业

  大西北网1月16日讯  经省政府同意,《关于青海省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今起施行。该条例结合国务院、商务部等文件精神,提出我省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其中,将给予品牌餐饮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措施提出,要发展大众化餐饮。根据城乡居民和各地区群众消费需求,引导餐饮企业在居民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消费需求旺盛区域开展便利化服务,发展营养健康、经济实惠的早餐、快餐、特色小吃等大众餐饮业。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商务餐饮、婚寿宴、家庭餐、旅游团餐等业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饭店的餐厅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推动餐饮服务社会化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开展外卖和就近送餐服务,加大团体餐配送力度,采取协议配送销售、加盟经营等方式,与超市、商场等企业对接,承接餐饮服务外包业务,形成稳定的配送供应关系。
  
  我省推进绿色消费,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等法规政策,提倡节约、文明、健康消费方式。培育一批集节能技术改造和餐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餐饮企业,鼓励餐饮企业自觉节水、节材、节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餐饮企业实行节俭消费提示制度,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文明用餐。鼓励餐饮企业增设“小份”“半份”“分餐”“自助”等餐饮服务项目,发展健康营养型餐饮,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
  
  引导餐饮企业发挥高原生态和民族文化优势,传承、推广、创新青海特色菜品,挖掘地区餐饮文化,打造青海餐饮品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青海老字号、青海著名商标。支持餐饮企业引进先进管理技术、理念,发展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网络营销等现代经营方式。积极引进省外知名品牌,提升青海餐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餐饮企业利用民族节庆、文体活动、重要展会加强宣传营销,提高青海餐饮品牌知名度。
  
  凡我省餐饮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等称号,最高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老字号”称号,最高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成功注册青海传统特色名吃商标,每个给予1000元奖励。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免征营业税。落实餐饮企业用水、用电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餐饮企业已缴纳污水处理费且污水并入城市管网的,不再另征排污费。简化餐饮企业灯饰、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合理放宽餐饮企业广告设置规定。在不影响社会、交通秩序情况下,城市管理和交通部门应支持餐饮企业设立早餐、夜市经营网点。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指导和保护,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减轻餐饮企业负担。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5/01/16/01161147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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